依據
- 災害防救法
- 臺北市災害防救規則
- 臺北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
-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防災教育輔導團編組暨運作實施計畫
- 教育部102年5月8日臺教學(五)字第1020065600號函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「土石流災害防救業務計畫」
目的
- 強化學校進行防災與安全創意教學,增進學生對防災與安全的知覺、技能、行動及價值觀,培養具有環境與防災素養的公民。
- 提升學校災害防救意識,增進學校成員進行減災、防災動力,並提升學校的抗災能力。
實施對象
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(含幼兒園)
近程與中程目標
- 103學年度目標:
- 各校依災害潛勢訂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(達成率100%)
- 各校成立校園災害防救組織(達成率100%)
- 各校每學期至少辦理一次全校性防災演練(達成率100%)
- 各校辦理防災教育宣導活動(達成率100%)
- 各校公告張貼校園疏散避難地圖(達成率100%)
- 推廣學生隨身攜帶「家庭防災卡」(達成率100%)
- 104~105學年度目標:
- 推動防災教育融入課程及研發防災教材(教案)(達成率100%)
- 培育各校防災師資(達成率100%)
- 各校建置環境教育暨防災教育專屬網頁(達成率100%)
- 推動各校參與教育部防災校園建置與實驗專案計畫(達成率10%)
工作內容
- 訂定(修訂)校園災害防救計畫:訂定符合學校當地環境特性及災害潛勢。
- 成立校園災害防救組織:成立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推動小組」及「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」,由校長擔任小組長,學校各處室主任擔任組員,結合家長會、教師會、志工、社區組織及消防分隊,共同推動校園防災教育、整備及演練工作。
- 辦理全校性防災演練:依年度防救災計畫辦理。
- 辦理防災教育宣導活動:
- 結合社區資源
- 邀請防災學者、專家蒞校專題演講
- 公告張貼校園疏散避難地圖:依學校災害潛勢分析,訂定不同災害的校園疏散避難地圖(應標明災害種類、疏散路線、集合地點、災害通報單位、警消醫療單位、緊急避難處所及圖例),公告張貼於校園川堂等明顯處及各班公布欄。
- 推動學生隨身攜帶「家庭防災卡」:各校利用學校日等時機或文宣向家長說明填寫「家庭防災卡」的目的、意義及如何填寫,由家長與學生共同討論後填寫,國小以下學童將「家庭防災卡」黏貼於連絡簿,國中以上學生隨身攜帶。並鼓勵學生熟記緊急集合點、緊急避難處所、防災公園等資訊,以做好防災準備工作。
- 推動防災教育融入課程及研發防災教材
- 培育防災教育師資:
- 鼓勵學校同仁踴躍參與學術及民間團體辦理的多元化防災課程(研習會、演講、工作坊、研討會……等)。
- 配合辦理防災相關在校級或縣市級防災教育師資培育課程。
成效報告
- 各項宣導活動資料填報:辦理各項防災教育活動、座談會、學術研討會、防災演練及工作檢討會後,彙整相關成果資料,透過網路上傳教育局宣導成效。
- 自評表於於期限前至本市「中小學環境教育暨防災教育網」填寫,以紙本(免備文)逕送教育局各業管科核備,並據以接受考評。
考核
運用年度工作檢討會進行績效管考辦理獎勵(懲)。
實施與修改
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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